創校緣起

 

創辦人

弘明實驗教育機構創辦人連淑美居士,追隨佛教界大德、台中市佛教蓮社導師--李炳南老教授(雪廬老人),半生從事文化教育工作。因深感社會風氣日益敗壞,唯有教育,從小紮根,才是根本解決之道,因此萌生興辦教育事業之念,以傳承李老教授遺志,並發揚聖賢經典與文化道統。

尚未辦學,連居士即有「落實品德教育,傳承經典文化,皆賴優質師資」之遠見,因此於民國88年成立『明倫書院』,招收有志於儒、佛大道的青年,充實儒學、佛學之學識與涵養。而當年就讀書院的同學,如今皆成為弘明教育志業的中堅。後來,書院移至南投縣草屯鎮,易名為『弘明書院』,繼續培育文化人才與教學師資的工作。(弘明書院即目前草屯弘明幼兒園現址)

幼小舊門

在連居士弘揚文化與致力教育的悲願感召下,一群熱心教育的青年紛紛投入弘明的教育志業,也感動了蓮友大德的鼎力相助,提供台中市精誠11街12號,面積約90坪的土地及房屋數間,這成為弘明教育志業的發源地。基於「蒙以養正」、「教育紮根」,首先推動幼兒教育,於民國91年8月獲台中市政府核准成立「台中弘明托兒所」,自此邁開了弘明教育的第一步。

 

隨著教育改革的浪潮,教育制度逐步鬆綁,台灣的體制外實驗教育應運而起,開始有部分縣市訂定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」相關法規,連居士乃積極籌劃弘明的小學實驗教育。幾經努力,克服重重困難,終於在民國926月獲得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同意籌設『弘明實驗教育機構』,民國933月獲准立案招生。弘明的教育從幼兒園順利延伸至小學階段。

 

弘明學園

為貫徹弘明的教育理念,將品德、經典、藝術、人文為主軸的教育理想向上延伸,成就國小、國中至高中十二年一貫的教育體系,連居士禮請一批熱心教育的大德護持,於民國949月成立『財團法人台中縣弘明佛基金會』,並以基金會身份積極籌辦高中。

空拍全景 

民國951月幸獲台灣糖業公司同意承租位於中二高名間交流道附近、省道台三線旁邊,佔地3.2公頃的農牧用地作為建校用地;並於同年10月得到教育部核准同意籌設,至此弘明的教育理想終於得以具體呈現。得蒙基金會的大力支持,協助學校於967月完成第一期校舍興建,同年109日奉教育部及南投縣政府核准立案及招生,正式設立「弘明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、國小」。至此,終於完成弘明自幼兒園一直到高中,十六年一貫的教育理想。

連居士帶領著弘明的教師團隊,歷經近十年篳路藍縷、辛苦耕耘,大家兢兢業業,依靠著諸佛菩薩的加被、秉持著雪廬老人「蒙以養正」、「人能弘道」的教誨,期許為傳承文化、紮根教育而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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