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
為提升國人環境素養,廣泛吸收環境知識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各直轄市及縣(市)環境保護局舉辦環境知識競賽,以寓教於樂的方式,在公平、公正及公開之原則下競賽,特訂定本競賽須知。
二、參賽資格:
國 小 組:107學年度(8月以後)國民小學在學學生
國 中 組:107學年度(8月以後)國民中學在學學生
高中 ( 職 ) 組:107學年度(8月以後)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(含五專1-3年級學生)
社 會 組: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
三、報名:
(一)初賽
1. 各組參賽選手採網路個別報名,於各直轄市及縣(市)初賽報名截止日前,上網填寫報名資料,完成報名程序(網路報名網址:http://www.epaee.com.tw)。
2.競賽時間限於假日舉行,各直轄市及縣(市)主辦單位應於107年10月14日(星期日)前完成辦理初賽。
(二)決賽
各直轄市及縣(市)環境保護局應於107年10月15日(星期一)前完成決賽的報名,並上傳參賽者已填妥之奬金領取收據電子檔,以利決賽活動當天辦理領奬手續。
四、獎勵:
(一)初賽
各組取優勝前5名,代表該縣(市)參加決賽,獎勵由各直轄市及縣(市)主辦單位自行訂定。
(二)決賽
各組取第1名至第5名各1名;各組參加「驟死賽」者(未取得前五名者)、參加奬(未進入「驟死賽」)均予獎勵,獎勵方式如下表。
各組前5名於頒奬後,於現場辦理領奬手續(奬狀及奬金);各組參加「驟死賽」者(未取得前5名者)、參加奬(進入「驟死賽」者,不得重複領取參加獎)於各組競賽會場外辦理領奬(奬狀及奬金)手續。
組 別 |
名 次 |
說 明 |
數 量 |
獎 勵 |
社 會 組 |
第一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 現金新臺幣(下同)30,000元 |
第二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24,000元 |
|
第三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18,000元 |
|
第四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12,000元 |
|
第五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6,000元 |
|
參加驟死賽者 (未取得前五名者) |
選手 |
至多60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1,600元 |
|
參加獎 (未進入驟死賽者) |
選手 |
至少45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800元 |
|
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(職)組 |
第一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20,000元 |
第二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16,000元 |
|
第三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12,000元 |
|
第四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8,000元 |
|
第五名 |
選手 |
1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4,000元 |
|
參加驟死賽者 (未取得前五名者) |
選手 |
至多60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1,600元 |
|
參加獎 (未進入驟死賽者) |
選手 |
至少45 |
獎狀一紙、現金 800元 |